问:一对新婚夫妻刚结婚3个月,发现彼此不适合,现在后悔了,怎么办?
如果是意见不合,在生活上没有共识的话, 也没有特殊情况的话,老公老婆只可以等待两年,然后向法庭申请双方面离婚。
当然,在某些情况,两公婆或许可以考虑向法庭申请“婚姻无效化”,以达到在两年内撤销婚姻的目的, 就好像从没结过婚一样。
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以下是符合婚姻无效化的情况:-
(a)任何一方身体或心理上无法进行房事;
(b)对方故意拒绝进行房事;
(c)婚姻的任何一方没有有效地同意过结婚,不论是由于胁迫,错误,精神不健全或其他原 因;
(d)在结婚时,任何一方是法定上精神紊乱的人,导致不适合结婚;
(e)在结婚时,其中一方患有传染性的性病;
(f)在结婚时,女方怀有第三者的骨肉。
当以上情况发生时,即时没有家暴,小三,外遇,夫妻还是可以在两年之内申请婚姻无效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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