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22 June 2021

(二)继承遗产......还是债务 2 ?


之前我们讨论过一个人过世后,他的债务不会直接由后代所承担:

 

罪不及父母,祸不及妻儿

 

如果死者只留下负资产,即使债主(例如银行)起诉死者的个人代表 (personal representative),他所能得到的只受限于死者的资产。不能再多了。nothing more.


你问,那么这样是不是变相鼓励人们以死避债?


当然不是。在马来西亚,企图自杀是刑事罪。死,根本不能解决债务问题。


其实视情况而定,债主还是有办法间接给予家属压力代为还债的。这个办法是向法庭入禀一个冻结令,冻结死者的遗产管理 (caveat against grant of representation)。

 

 这边所提到的冻结不是冻结资产,它的效果是在死者后代申请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书的瞬间,间接通知债主。为了顺利申请到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书,死者的家属只能想办法接触冻结令。

 

最好最有效的方法,当然是和债主商议,解决死者的欠债。只要还清债务后,冻结令自然就会被移除。 


作者:刘国光律师楼的刘启义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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