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30 September 2019

一些领养孩子面对的国籍难题



问:十年前我收养了一个孩子,在马来西亚出生,可是国籍不详,我也不知道他的亲生父母是谁,现在我应该怎么办?

答:一个孩子即使国籍不详,你还是可以为他申请公民权,前提是你必须是他的法定监护人。

建议你向法庭提出领养申请,正式登记为孩子的养父或养母。如此一来,你就具备法律资格和权利去照顾和为孩子申请公民权。请参考 https://legalsymphonyjb.blogspot.com/2018/12/blog-post.html

视情况而定,法庭有权利豁免亲生父母的出席。

美中不足的是,即使马来西亚法庭批准了领养申请,国家登记局 (JPN)所发出的新的报生纸仍然会写 “bukan warganegara” 非公民。

你能做的,就是在拿到新的孩子报生纸后,向JPN申请孩子的马来西亚公民权。

如果JPN拒绝该申请,剩下的途径就是尝试透过司法审理 (Judicial Review)上法庭挑战JPN的决定。


遗憾的是,基于严格的审核,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。


请追踪我的专页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kulailawy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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